刘惟谦
刘惟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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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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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惟谦是
明朝
太祖年间的
刑部尚书
,吴元年以才学举,
洪武
初历任刑部尚书。他在洪武六年命令详定
新律
,删繁损旧,轻重得宜。刘惟谦等人在六年内制定了《
大明律
》,并在明年完成了书写。
正文
六年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帝亲加裁定颁行焉。后坐事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