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嫁

汉、土家等民族的传统婚姻习俗
哭嫁是极具地方特色的婚姻习俗。哭嫁,亦称“哭出嫁”“作坐歌”“哭轿”“开叹情”“啼惨切”,是指新娘出嫁时履行的哭唱仪式活动。这一民俗事象遍及两广、两湖、江、浙、闽、赣、云、贵、川等 15个省市自治区,在土家族毛难族布依族白族回族纳西族苗族侗族羌族瑶族藏族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中,哭嫁曾是女子出嫁前必须进行的一项仪式。[1][2]
中国汉民族及多个少数民族都有哭嫁习俗,新娘上轿前放声痛哭,边哭边唱哭嫁歌。这一古老的仪式,蕴含着对父母恩情的感恩、告别花季少女历程的伤感及对过往岁月的留恋和对新生活的期望,同时,折射出家庭教育、民风民俗典藏的教育性、音乐性及德育性,在言传身教过程中潜移默化,千年延续传承。从古至今, 哭嫁婚俗一直是汉族及少数民族嫁娘的隆重仪式之一。[3]
虽然哭嫁歌已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但是以哭嫁婚俗命名的“非遗”名录尚属空白。在地区级的“非遗”名录中也多是哭嫁歌,缺乏哭嫁婚俗名录,这也反映出目前哭嫁作为一种婚俗的保护和传承尚未引起足够重视。[4]

简介

哭嫁,是指新娘出嫁时履行的哭唱仪式活动,即在女性出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以哭的形式进行送别的活动。哭嫁是极具地方特色的婚姻习俗,尽管很多地方和民族都有哭嫁习俗, 可名称各不相同, 江浙一带把哭嫁称为“ 哭嫁”, 四川一带叫“ 作坐歌”, 广东一带叫“ 开叹情”, 福建一带叫“ 啼悲切”, 湖北湖南一带新娘多临轿时才哭, 因此又叫做“ 哭轿”。哭嫁作为婚俗文化中“哭”的仪式的其中一种,除了“哭”这个动作之外,还应当同时具备“唱”的形式及“悲”的情感,由此完成女性群体性情感集中表达的效果。这种群体性情感的表达,是借用“唱”哭嫁歌的形式表达新娘的心声,以“悲”的腔调引起其它妇女的共鸣,只有在这两重情感借助“哭”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时候,才能称为“哭嫁”。这一民俗事象遍及两广、两湖、江、浙、闽、赣、云、贵、川等 15个省市自治区,在土家族毛难族布依族白族回族纳西族苗族侗族羌族瑶族藏族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中。[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