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称

古印度大乘佛教僧人
法称(Dharmakirtti,约600-680)音译“达玛诘”。古印度大乘佛教僧人,印度新因明大师。属瑜伽行派。相传生于南印度,后在那烂陀寺出家,不久又从陈那弟子自在军(Isvarasena)习因明。继承并发展了陈那后期的因明学说(侧重于量论)。所著《释量论》,对陈那《集量论》作了详细的注释,发展了陈那的学说,如重新改革三支作法,以因喻为一体,主张废除喻依,不再沿用“喻”支名目,而且颠倒原有次序,将相当于“喻体”的一部分提到最前面,作为推断的依据。这种格式,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趋于一致。法称的这一著作连同《定量论》、《正理滴论》、《因滴论》、《观相续论》、《成他相续论》、《诤正理论》等于ll世纪传人我国西藏后,影响深远,西藏学者称之为“才玛德顿”(“因明七论”)。法称的学说在汉传因明中,影响不大。但自20世纪起,世界各国研究印度逻辑学多取材于法称的薯作,特别是《正理滴论》。该书对正因的研究有特殊的贡献,其中提出白性因、果性因、不可得因,真正确立了因宗不相离的普遍关系,使得喻体成为没有例外的全称命题,从而完成了因明向演绎论证的过渡。

简介

印度中世纪逻辑学家、佛教因明学家和哲学家。据传他是南天竺人,陈那的再传弟子,北游师事中印度摩揭陀的护法论师。中国唐代僧人义净(635~713)译的《观所缘缘论》和他著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对此作了记载。而中国西藏和尼泊尔佛教资料,则说法称的老师是陈那的弟子自在军论师(公元 600),故称法称为陈那的再传弟子。法称在他的巨著《量评释论》第一章中也评论了他老师自在军的某些观点。因此,说自在军是法称的老师较为可信。但也有些学者认为,陈那与法称相隔好几代,约距 150年,法称是否是陈那的再传弟子,尚有疑问。

要点

其要点为:①强调现量“无错乱”,是真实的、纯粹的感觉,不是错觉;②现量的认识对象——自相,“为胜义有”,是真实的存在,具有“起识”的功有;③认为现晴天霹雳必须是“亲证”的;④改革三支作法,主张合因、喻为一体,颠倒其顺序,将喻体提前,并把同喻、异喻分开单独列式,宗支常常省略;⑤将因区分为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三大类,进一步明确了因明比量的格式;⑥废除因过中的“不共不定”的规定。他对种姓制度持批判态度,在其《金刚针论》中指出:吠陀非正理,所有婆罗门法,道理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