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慕琦计划

杨慕琦计划
杨慕琦计划(英文:The Young Plan)是指1946年由当时香港总督杨慕琦提出的一项未能实现的政治制度改革方案。该计划旨在响应英国战后允许殖民地自治甚至独立的承诺,提高香港市民管理自己事务的责任。然而,由于中国害怕香港走向自治甚至独立,出手阻挠,以及其他一系列复杂的国内外因素,该计划最终未能实施。

介绍

1945年,香港日据时期结束,香港被英国接管。香港重光半年以后,香港总督杨慕琦在1946年5月1日重新复任,结束了临时军法管治。由于在二战结束前,伦敦当局承诺于战后容许其殖民地拥有高度自治权以至独立,工党上台后,伦敦当局落实承诺。杨慕琦于同年8月28日大胆发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责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务”。同年,杨慕琦开始对方案向市民进行咨询,并于同年10月正式推出建议书,史称“杨慕琦计划”。

内容

杨慕琦计划当中建议香港应设立一个市议会,由30名议员组成,三分之二议员为民选,其余三分一则属委任。构想中的市议会最初可负责管理消防、康乐场地、车辆牌照和市政局,到日后情况许可的话,更可以管理教育、社会福利和公共建设,甚至于公共事业。根据方案,为配合市议会的设立,立法局内的官守议员议席会由原本的10席减至7席,非官守议席则增加一席至8席。在官守议席中,5人会是当然议员。而在非官守议席中,4人由非官方机构推举,另由太平绅士中选一人,香港总商会中选一人,以及从新成立的市议会推选2人。总督仍会是立法局的主席,继续享有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