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宏

十六国时期北魏名臣
崔宏(?-418年),字玄伯。清河郡武城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十六国时期北魏名臣,曹魏司空崔林六世孙。
崔宏出身关东名门“清河崔氏”,少时号称冀州神童。前秦苻坚时任阳平国侍郎兼领冀州从事、著作佐郎等职。苻坚死后,为翟钊及晋叛将张愿所留。继仕后燕慕容垂,任吏部郎、尚书左丞、高阳内史。后被北魏道武帝求得,获授黄门侍郎,与张衮执掌机要,草创典章。皇始三年(398年),议改国号为魏,为道武帝采纳。改任吏部尚书,总裁律令、朝仪、官制,又通制三十六曹,权倾一时。北魏明元帝即位,奉诏与穆观查处不法官吏,又与长孙嵩疏决刑狱,为“八公”之一。曾建议明元帝起用寿光侯叔孙建,讨平并州[jié]胡。升任天部大人,累封白马公。泰常三年(418年),崔宏逝世。获赠司空谥号“文贞”。
崔宏不仅政绩卓著,其书法也自成一家,他善写草、隶、行书,为世人所推重。《全后魏文》录有其文。
概述内图片来源:陈闳《八公图》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