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郡

我国秦代后期建置
清河郡是我国西汉建置的。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清河郡,因境内有清河流经而得名。治在清阳县(今河北邢台清河县东南)。元帝以后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清河县故城县(东武城)、枣强县临西县南宫县威县各一部分,山东临清、夏津、武城及高唐、平原各一部分地,属冀州,其辖地今河北省约占2/3,山东省约占1/3。

历史沿革

中后期置清河郡(治在清阳城,即今河北省清河县地),因境内有清河流经而得名(《水经注》记:“清河又[jìng]清阳县故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