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申

许申
许申,北宋海阳县(今潮州市)人,字维之,号化州。生卒年不详。他是唐宋潮州八贤之一,先世申公之父烈公泉州迁往潮州,定居韩山麓(今湘桥区桥东)。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被举荐应「贤良方正」科,名列进士榜首,历任将仕郎、秘书省校书郎鄞县知县、韶州知州吉州柳州建州知州、广南西路提点刑狱等职。他曾建议以“以药化铁与铜杂铸”、“铜居三分,铁居六分”,但被天章阁待制孙祖德指称为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之,是教民欺也。后任广南东路转运使、兼制江西湖南诸路之时,仁宗帝用范仲淹韩琦富弼以行新法。许申见其粗糙,上言新法之弊,被撤去刑部郎中之职。他著有《高阳集》,刘允为之序。曾孙许珏宋太宗曾孙女,德安郡主为妻。

人物经历

史未载其生于何地亦未曾言明其是否于其父迁于潮州后生。北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应殿试,名列榜首,授将仕郎秘书省校书。后历任[yín]县知县,韶州吉州柳州建州知州广西提点刑狱。景[]二年(1035年)出任江南东路转运使兼管江西湖南诸路。任职期间,注重地方建设,兴辨公益事业,关心农业生产,深得士民敬仰。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朝廷推行王安石变法,许申上书陈法弊端,违背皇帝旨意,被撤去刑部郎中之职。后被任广南东路转运使,官终刑部郎中,被列为唐宋潮州八贤之一。
许申画像
著有《高阳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