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申
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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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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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申,
北宋
海阳县
(今
潮州市
)人,字维之,号
化州
。生卒年不详。他是唐宋
潮州
八贤之一,先世
申公
之父
烈公
自
泉州
迁往潮州,定居韩山麓(今
湘桥区
桥东)。
大中祥符
三年(1010年)被举荐应「贤良方正」科,名列
进士
榜首,历任将仕郎、秘书省
校书郎
、
鄞县
知县、
韶州
知州
、
吉州
、
柳州
、
建州
知州、
广南西路
提点刑狱等职。他曾建议以“以药化铁与铜杂铸”、“铜居三分,铁居六分”,但被天章阁待制
孙祖德
指称为伪铜,法所禁,而官自为之,是教民欺也。后任
广南东路
转运使
、兼制
江西
、
湖南
诸路之时,仁宗帝用
范仲淹
、
韩琦
、
富弼
以行新法。许申见其粗糙,上言新法之弊,被撤去
刑部郎中
之职。他著有《高阳集》,刘允为之序。曾孙
许珏
娶
宋太宗
曾孙女,德安郡主为妻。
人物经历
史未载其生于何地亦未曾言明其是否于其父迁于
潮州
后生。
北宋
大中祥符
三年(1010年)应
殿试
,名列榜首,授将仕郎秘书省校书。后历任
鄞
[
yín
]
县知县,
韶州
、
吉州
、
柳州
和
建州
的
知州
,
广西
提点刑狱。景
祜
[
hù
]
二年(1035年)出任江南东路
转运使
兼管
江西
、
湖南
诸路。任职期间,注重地方建设,兴辨公益事业,关心农业生产,深得士民敬仰。北宋
熙宁
年间(1068—1077年),朝廷推行
王安石变法
,许申上书
陈法
弊端,违背皇帝旨意,被撤去
刑部郎中
之职。后被任
广南东路
转运使,官终刑部郎中,被列为唐宋
潮州
八贤之一。
许申画像
著有《高阳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