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唐太宗第八子
李贞(627年~688年)[1]唐太宗第八子,燕妃所生[2]。其善于骑射,颇通文史,在唐太宗诸子中以富有才干而著称[3]
贞观五年(631年),李贞被封汉王,后改封为原王。贞观十年(636年),改封其为越王,并任扬州都督[4][3],后又任相州刺史安州都督等职。至武则天临朝,李贞被加封为太子太傅,授豫州刺史[5]垂拱四年(688年),李贞与其子琅玡王李冲起兵,讨伐武则天。于兵败后服毒自尽[3],终年62岁[1]开元五年(717年),李贞被追谥号为“敬”,次年“诏陪葬于昭陵[6]
李贞任绵州刺史时的府衙,后因其爵位的封[gào]而得名为“越王楼”。“越王楼”是绵州(今四川绵阳市)历代的宝贵文化遗产,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楼”之一,与滕王阁黄鹤楼岳阳楼并列“中国唐代四大名楼”[1][7]

人物生平

封爵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