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范晋

李范晋
李范晋(朝鲜语:이범진,1853年—1911年),朝鲜王朝后期大臣,朝鲜王朝远支宗室,韩国著名的殉国志士。字圣三,赐号川云,本贯全州。他是李景夏的庶长子,曾作为朝鲜的亲俄派主导“俄馆播迁”等事件,后作为大韩帝国派驻在美国、俄国等国的公使从事外交活动。1911年在俄国圣彼得堡自杀殉国。

生平

早年风波

李范晋出身两班贵族,本贯全州李氏,是朝鲜王室的远亲,系朝鲜世宗之子广平大君李玙(被过继给“戊寅靖社”时遇害的抚安大君李芳蕃为养孙)的17世孙。他的父亲是李景夏,曾是兴宣大院君的重要亲信,以“骆洞阎罗”闻名于世。李范晋是李景夏在晋州担任庆尚右兵使时与妓女生的儿子,故名“范晋”。   李范晋从小为嫡母赵氏抚养长大,他后来在请求为嫡母服丧的奏疏中回忆道:“臣之先嫡母,年近五旬,无一点血禅。偶值生臣身,认若己出。臣离于亲母之乳,入于先母之怀,呱呱襁褓,卵而哺之,饥馈寒衣,靡所不逮。傍观之人不知何母所生,非徒傍观,臣亦不知何母所生,臣龄至七八岁时,而亲母虽在傍,亦不知于母所产。且如此酷爱深恩之透肺沁骨,曷以得浑然无别之如此哉?”   所以李范晋虽为庶出,但仍享受嫡子的待遇,得到了一栋大宅,并于朝鲜高宗十六年(1879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式年文科丙科及第,被授予司谏院正言的职位。
高宗二十一年(1884年)四月,华商欲与李范晋及其弟弟李范祖、李范大订立房产合同,将这三家在汉城骆洞(今首尔明洞)的地产卖给华侨修中华会馆。李范晋对此事的态度反复无常,华商遂只与李范祖、范大订合同。李范晋三兄弟的房子南北相连,其中李范晋的房子居中,在他的房子中有一条公用道路,供南北院落的李范大、范祖两家往来,在订立合同时也将这条公用道路注明。但到五月二十八日李范大、范祖将房产腾空交出时,李范晋“不遵契据,恃强欺压,擅令家奴将南北院往来公道门户用铁钉长板钉闭,断绝往来道路”,华商商董熊廷汉前往劝说,不料李范晋“口出不逊,任意侮辱”。   因此李范晋的无故作梗令华商非常恼火,熊廷汉盛怒之下,率华侨三十余人将李范晋“裂破衣冠,捆打无数”   ,绑架扭送至中国商务公署,恐吓强迫他交出他房子中的公用道路,以便南北两边土地来往。在中国商务公署审理李范晋时,朝鲜政府的刑曹官员也被强迫去会审。按朝鲜法律,不得擅自治朝臣罪,必须得到国王同意后才可施行。朝鲜官员对中国方面说明这个规定,谁知中方官员刘家[cōng]大书“天子法庭”四字,朝鲜官员慑于淫威,只能屈从会审。   这件事在朝鲜首都汉城闹得沸沸扬扬,自此案发生后“大小遑遑,人不自保,夫扭之者华商也,听断者商务委员也,敝邦(朝鲜)官吏更无治民之权,小民虽有冤枉,何以伸白?”   朝鲜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外衙门)也指出中国此举违背了与朝鲜缔结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要求将李范晋予以释放。   中国驻朝商务委员陈树棠不得不出面道歉并释放李范晋。李范晋也被罢免了官职。   在李范晋的指使下,熊廷汉被朝鲜人群殴,朝鲜国内的反华情绪也因此不断滋生。从此事亦可看出李范晋为人蛮横,所以他被称为“勇力绝伦,浪荡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