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概念

1996年哈特所著的图书
《法律的概念》是英国法理学家哈特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61年。该书集中反映了哈特的法律观以及他对法律的作用、法律与道德等方面的看法。哈特通过评析奥斯丁的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说,提出了法律的规则说,将法律视为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并认为这是法理学的关键。他还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客观地分析和评价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

内容简介

《法律的概念》一书结构清晰,第1章提出法律思想中的三个争论问题并表明作者的方法论。第2至第4章指出法律命令或法律强制理论的不适当性。第5至第6章阐述作者对法律制度的认识及规则模式的理论。第7章分析法律规则的空缺结构并批评规则怀疑主义。第8、9两章辨析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和联系。第10章说明国际法可以适当地称为“法"的理由。

创作背景

哈特继承和发展了奥斯丁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向自然法学靠拢、将日常语言分析哲学运用于法学,提倡自由主义道德的哲学,这些都表明他学说的折中主义。他虽然维护法律实证主义但是也赞成最低限度的自然法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