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俊

明代的官员
吏部天官郑三俊(1574-1656),字用章,号元岳,池州建德(今安徽东至)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授元氏知县,累任南京礼部郎中,归德知府福建提学副使。天启初,被召为光禄少卿,改太帝,他反对魏忠贤阉党,正色立朝。崇祯初,官拜南京户部尚书,后转吏部尚书。复命阙下,加太子少保,留为北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弘光元年已酉(隆武元年)(1645年)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召,晋文渊阁。未至。

人物简介

一、早年苦学
郑三俊是南原郑氏第八十八代世祖,自幼在南原柴坑(现东至县葛公镇永正村)郑氏宗族私塾黄龙庵书院读书,1596年至1597年在东至县唐山寺听金养初讲学。相传郑三俊在黄龙庵读书时候非常用功,有时不得不借用窗外的点滴光线来完成学业,有次先生看郑三俊很晚了才钻进黑蚊帐里睡觉,于是一时兴起,吟了句“乌龟帐,帐乌龟,爬上爬下”。郑三俊略一思索,先生不是在考我嘛,于是将头伸出帐外,续道“黄龙庵,庵黄龙,飞进飞出”。先生一听,不觉暗暗惊奇,觉得这小子将来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于是心思多半用在郑三俊身上了。郑三俊果然不负师恩众望,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会试考中举人第四十六名,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殿试赐同进士出身第三甲第六十二名。年仅24岁就一举考中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成为明朝的股肱之臣,国家的栋梁之才,光宗耀祖,影响久远。
二、主要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