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頔

唐朝的大臣
于頔(?-818年),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唐朝宰相北周太师于谨七世孙。他出身于河南于氏家族,最初以门荫的身份担任千牛官,后来调任华阴尉。建中四年,他被任命为摄监察御史兼蕃使判官。之后,他历任司门员外郎侍御史长安令、驾部郎中等职务。贞元七年,他被任命为湖州刺史,以政绩声名远扬,并与诗僧皎然等人有所交往。十年后,他被调任为苏州刺史,虽然有一定的政绩,但也变得越来越专横暴虐。十二年,他被任命为大理卿,十三年担任陕[guó]观察使。十四年,他被调往山南东道,成为该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傲慢无法无天,朝廷对他姑息纵容,无法加以制止。然而,他对待士人很好,以市声名,甚至与符载一起购买庐山,还赠送纸墨衣服等物品;韩愈也曾请求他的帮助。宪宗登基后,他稍感忌惮。他请求让自己的儿子娶公主,宪宗答应了。元和三年,他入朝觐见,九月被任命为宰相。八年,他因为他的儿子于敏杀人等不法行为而被贬为恩王傅。九月改任太子宾客,十年担任户部尚书。十三年,他退休,八月去世,谥号为“厉”,后来改为“思”。于頔是一位唐朝的重要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他在德宗时期是一个强大的军阀,但在宪宗时期向皇权屈服。[1]

人物生平

于頔(?—818),字允元,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后周太师于谨七世孙,行二十九。其祖辈自北周时迁入关中,世代为官。初以门荫入仕,补千牛,自华阴尉累迁侍御史。充入吐蕃计会使,时论以有出使之才。[zhuó]长安令、驾部郎中。
贞元七年(791)任湖州(今浙江吴兴)刺史。该州长城方山(在今浙江长兴县西)下有湖陂,名西湖南朝时曾疏凿,灌田3000顷,后失修废弃。他到任行至该处,命修复堤塘,重新灌田,水稻和养鱼获丰收,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湖州任后,调为苏州(今江苏苏州市)刺史。在苏州,他移风易俗,毁淫祠,拆庙宇,修街道,开沟洫,改造环境,卓有政绩,但过于暴横。观察使上奏朝廷,德宗不予理睬。后迁大理卿、陕虢观察使。他“自为得志,益恣威虐”。对属下横加责罚,参军事姚岘不愿受其虐,投河而死。后历任大理卿、陕虢观察使。
贞元十四年(798),调任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使(治所在今湖北襄阳)。遇蔡州吴少诚叛乱,他率兵攻取了唐州之吴房、郎山县,趁势广募士兵,储备甲杖器械。他向朝廷提议,将襄州升为大都督府,德宗照允。他于是“公敛私输,持下益急,而慢于奉上”【注:见《新唐书·于頔传》】。他诬奏邓州刺史元洪贪赃,朝廷判流端州,行至枣阳县,他又命部下兵将元洪劫到襄州拘留,再上表说对元洪处刑太重,德宗无奈,复下旨除元洪为吉州长史。部属判官薛正伦卒,他令士兵围其第,强抢其女为儿媳。他的骄横为天下所闻,故人称不遵法度的节度使为“襄样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