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逻辑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著作
《小逻辑》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哲学科学百科全书》(德语: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中第一部分(逻辑学部分)的简称。[4]
在《小逻辑》问世之前,黑格尔已经出版了《大逻辑》,在《大逻辑》中详细讲述了概念之间的推演与过渡。《小逻辑》也是按照理念的矛盾发展过程来讲述概念之间的关系,内容没有《大逻辑》丰富,但更能代表黑格尔晚年的哲学理念[5],书中包含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这三大组成部分,从抽象的“纯有”,一步步发展到“主观逻辑”,最后在“绝对理念”中得到了统一。[6]在黑格尔的诸多哲学著作中,《小逻辑》是唯心主义成分最少,唯物主义成分最多的一部作品。[7]
黑格尔的逻辑学并不是形式逻辑,而是形而上学或本体论,也就是关于存在本身的理论和研究,是研究“事物的本质的学问”。[1]其中,存在论是关于自在的概念的学说,代表了思想的直接性;本质论是关于自为存在的概念的学说,表明了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概念论是关于自在自为概念的学说,明示了思想向自己本身的返回。[4]黑格尔认为,一切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的本质或根底是概念,概念是万事万物最一般和最基本的规定,像有、无、变、一、多、质、量、度、本质、现象、原因、结果、相互作用等等。这些概念构成了一切事物之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也就是“本质先于存在”。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的就是纯粹概念,或者称之为纯粹理念的科学。这里的纯粹指的是一切事物都具有的“最简单的、最基本的,而且是人人最熟知的概念”。纯粹概念有种外向的表现,即外化。在外化时,纯粹概念与现实联系在一起,通过外化,本质与现象结合在了现实的真实事物上。只有人的意识活动,才能从现实的自然事物中抽象出概念。同时,黑格尔辩证地认识到,纯粹的概念离不开感性事物,哲学不能仅仅停留在逻辑学,还要进行到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黑格尔把逻辑学看做是事物的灵魂,把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看成是应用逻辑学。由此可见,逻辑学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1]
黑格尔哲学把绝对理念视为最高原则,因为这一点,当代哲学家曾将他的哲学理念贬称为“概念哲学”或“传统形而上学”。即使如此,依旧不能动摇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地位,他的逻辑学是通达西方哲学和西方思想文化的一把钥匙。中国学者从20世纪便开始研究黑格尔的哲学,列宁曾把黑格尔哲学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1],他曾说:“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不可能读懂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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