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著明代学术史专著
明儒学案,书名,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黄宗羲著,是一部分宗立派记述明代儒家学术人物生平事迹、思想渊源、师承传衍、学术观点,并点评其学术贡献与不足的学术史著作,也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断代学术史专著。[1][2][3][6]
《明儒学案》成书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共六十二卷,近百万字。[1][4]卷首列《师说》一篇,辑录编者的老师刘宗周评述明代方孝孺等二十五位学者的言论。[6][7]其后大致按时代先后和学术授受源流,把明代学者分析宗派,将每一学派立为一个“学案”,将学无师承、自成一家的总归入“诸儒学案”。每个学案,先作小序,简述该学派学术源流、代表人物和学术宗旨;再立小传,扼要记述各学者生平经历、著作情况、学术思想和师承传授;最后作文献选辑,节录学者的重要著作或语录,其间编者间或加以评论,申述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学术见解。全书总体上以王守仁心学发展为主线,把各学派近乎全数网罗,记载了二百余位学者的生平与学说,反映了明代近三百年间学术思想发生、发展、演变的整体脉络和风貌。[4][8][9][10]
《明儒学案》被清代史学全祖望誉为“有明三百年儒林之薮”,[11]其秉持的“一本万殊”的学术史观,创立的集案序、传记、语录于一体的三段式“学案体”史书体裁,对后世史学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它收录了极为丰富的明代学者学术资料,也为后人研究明代学术留下了宝贵史料。[3][7][12][13]其通行本有上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1936年上海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和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沈芝盈点校本等。[14]

书名释义

“明儒”,指明代儒家学者。“学案”之意在学界有四种观点,有人说是借用佛教禅宗“公案”一词,“学案”即是学术档案、资料;有人说“案”通“按”,“学案”意为对学者学术的考查、评论;也有人说“案”指方案,“学案”即是为后学者提供的研学指导;还有人说“案”有司法诉讼中的“立案”之意,“学案”即是对学者学术进行立案考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