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英文: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4][5][6]中国民用航空局成立于1949年11月2日,[2]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截至2024年1月,局长、党组书记为宋志勇。[7]
中国民用航空局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等。[4][8][9][6]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军委民航局,1953年启用“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航局”新印章,1962年4月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0][11][12][13]2008年3月,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组建交通运输部,将原民航总局的职责划入该部,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后改称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14][6]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民航发展基金[15]2013年6月,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分办事处在北京成立。[16]2017年9月28日和2017年10月17日,中国民航局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分别签署《适航实施程序》,《适航实施程序》的签署为两国民航当局更深入和广泛的合作奠定了基础。[17]2020年12月3日,民航局打造的民航运行管理中心和气象中心工程、民航情报管理中心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次年6月30日正式投入运行。[18]2024年2月,民航局、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民用运输机场周围区域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防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19]
截至2019年,中国已与全世界127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国民航对全球航空运输增长贡献率超过25%,居全球第一位。截至2024年1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内设16个司局,有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和新疆7个地区管理局;19个直属机构;驻外机构有:中国常驻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代表处。[7]

历史沿革

成立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