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目人

中国元代西北部突厥民族的统称
色目人(Semu)是指在蒙元王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对除蒙古以外的中国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各族人的概称。[1][3]
“色目"一词,虽然在唐朝初期就已出现,但当时是指代各种不同的人或种类名目。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曾解释过这个词,将其用于描述祝、史、射、御、医、卜、百工等不同的技艺和职业,以区分它们的种类。蒙元时期时,"色目"一词则是被用来作为蒙古语中的"合里·亦儿坚"(qari irgen 外人,其他人)的译语来使用,“色目人”一词也逐渐演变成对西域等地区的外来族群的专称。[4][5][2][6][7][1]
在元代建立后,蒙古帝国开始推行各民族相互融合的政策,为方便统治,西域各族群被统一归为色目人,他们逐渐在中国中原地区定居,并形成了自己的社群。这些色目人包括了来自蒙古、突厥、回鹘波斯阿拉伯、蒙兀儿等地区的人群。在元代的社会等级划分中,色目人的地位仅次于蒙古人,高于汉人和南人。他们中的富豪和权贵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蒙古人的得力助手。色目人在政府机关中占据显要地位,拥有特权和优待,包括参与政治决策、担任官职以及享受财富等方面。在这一过程中,一些色目人成为了政府的核心成员,负责重要职务。[8][9]比如在元太宗时期,回回人奥都刺合登童以其出色的财务才能成为元朝财政大臣,而元世祖时期的回回人阿合马也因其精湛的财政管理而备受推崇。元文宗时期的钦察人燕铁木儿以其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被封为王,成为元朝政府的关键决策者。还有一些色目人因其才德兼备而被任命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在元世祖时期,畏兀儿人廉希宪和回回人赛典赤·瞻思了因其杰出的领导才能而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他们的贡献得到了广泛的赞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赛典赤,他在担任云南行省的第一任省长(平章政事)期间,通过兴修水利、创建学校、团结各族人民和维护社会秩序,对于云南地区的边疆开发、与邻近地区的联系和内地的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10]
到了明朝,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除蒙古、色目人和汉族族群之间的界限,不仅仅改变了他们的身份符号,还通过通婚等方式来实际促使不同族群之间相互融合,以达到消除华夷界限的目的。明初通过将蒙古、色目等人迁移到内地,形成了民族大融合的局面,人们久而久之开始互相忘记各自的族群身份,色目人的划分也逐渐走向消亡,并最终消失。[11]
色目人在元朝是占主体地位的,[12]元代不仅建立了色目人的合法地位和法律制度,而且设立了行省和路司的政府机构,[13]负责管理和监督色目人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时颁布了有助于促进贸易和商业的法律法规,保护了色目人的合法权益。[13]而色目人的科技、文化、技艺和宗教的发展,也对中原地区的文化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