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

影视制作的工序之一
剪辑(英文:Film Editing),指电影胶片的编选校订;在法语中剪辑为“Montage”,有装配、组装的意思,后来由此延伸出剪辑艺术理论中重要的名词“蒙太奇”。剪辑的过程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剪”,更在于如何“辑”。由于影视作品本身强烈的视听属性,剪辑师甚至导演等电影艺术工作者大多依靠剪辑,创造出对观众感知和器官造成压倒性的声画影响,因而在多镜头电影出现后,剪辑就成为了影视制作的必要工序之一。[1][2]
电影发明之初,卢米埃尔兄弟拍摄的早期影片往往由一个镜头组成,而不对拍摄素材进行剪辑;罗伯特·保罗率先制作了第一部“双镜头”电影《一起来》,乔治·梅里爱则是最早通过剪辑创造视觉效果的电影艺术家;[3]随后,埃德温·鲍特在《火车大劫案》中使用连续性剪辑与平行剪辑,增强了影片的叙事性;格里菲斯的《一个国家的诞生》使剪辑成为了影片增强戏剧性的手法之一;苏联蒙太奇学派代表人物爱森斯坦的“蒙太奇理论”和库里肖夫的“库里肖夫实验”,提出两个不相关镜头的拼接,能够表达出新的含义,极大地拓展了剪辑的应用与表达。如今,随着对剪辑技术的深入研究,非线性编辑出现后,对于电影理论与艺术观念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2]
剪辑是影视风格、结构与观感效果的关键。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电影理论家开始发现剪辑的艺术性后,剪辑逐渐成为讨论度最高的电影技术之一,对保证和提高影视作品的艺术质量关系极大。从美国电影导演格里菲斯开始,通过不同景别镜头的运用、变换镜头角度、利用剪辑加强作品节奏、制造气氛,使得电影具备了一门独立艺术的基本条件。[4][5]

定义

影视创作一般是以文学剧本为基础,以分镜头剧本为蓝图而摄制的。由于分镜头剧本本质上是导演的设想,其内容或多或少会与影视拍摄的实际情况有差异,影片的原始素材不可避免地会与剧本存在差距,需要在后期将多余的内容“剪”去。同时出于影视连贯性的考虑,除了长镜头和移动镜头外,镜头只有通过与其他镜头“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影视段落,才能具有意义。[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