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礼

清朝康熙年间两江总督
噶[gá]礼(?——1714年),栋鄂氏 , 满洲正红旗人,清朝开国功臣何和礼的四世孙[1][2][3][4]
噶礼以荫生吏部主事,再升郎中,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时,督运粮草第一个到达,奏对时又让康熙帝满意,任盛京户部理事官,之后一年多三次升迁,授内阁学士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升任山西巡抚,为官贪婪,纵容官吏虐民,多次被人参劾,但因康熙帝袒护得以过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户部侍郎,很快又担任两江总督,因科场案与江苏巡抚张伯行互参,最终经几番审理噶礼最终仅被革职。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噶礼母告噶礼与其弟色勒奇、其子干都将毒药放在食物中谋杀其母,噶礼妻又认他人子为子,纵容其毁坏她的房屋,康熙帝下令刑部查实,查实后赐噶礼自尽。 [1][2][3][4]
清史稿》中说噶礼勤敏能治事,但是非常贪,纵容官吏虐民。 [1]

人物生平

出身显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