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

昆明涉黑涉恶犯罪典型
孙小果案是指云南昆明恶霸”孙小果在1994年至2018年期间犯下的一系列案件,包括1994年强奸案,1997年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案,以及2010年出狱后犯的涉黑涉恶案。[3][4][5]
1994年,孙小果和另外四名男子轮奸了两名女青年,由于不是主犯且未满18岁,孙小果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1995年,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找关系非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随后又非法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1997年4月至6月,孙小果强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同年11月,孙小果及同伙挟持两名17岁少女,并暴力伤害致一人重伤。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2]此后,孙鹤予和李桥忠四处找关系让孙小果案启动再审。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2][6][7]
出狱后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公司和酒吧,逐步形成以其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3至2018年期间,孙小果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共有14起。2018年7月21日,孙小果殴打王某涛致其重伤二级,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同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查,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引起上级部门重视。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2][8][9]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孙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其继父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因孙小果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分别被处以2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2][10]
孙小果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2020年,孙小果案被列入“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一。同年5月,孙小果案被纳入“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光明网评论称:“查清孙小果案的目的,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此案发现法律和司法过程中的设计瑕疵,检讨容易产生纰漏的关节和节点,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每一个个案,匡扶社会正义。”[11][12][13][14]

案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