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依法设在地方行政区划内的省级审判机关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30日,前身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该法院是国家依法设在地方行政区划内的省级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指导权。全院现有527名人员,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87%,包括7名博士和150名硕士,占总人数的30%。该法院的审判办公楼位于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受中共云南省委领导,同时也接受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法院简介

1950年9月30日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同年11月改称为云南省人民法院[1];1951年1月成立云南省人民法院;1955年3月改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7年2月28日,原昆明军区接管了云南省公、检、法三机关;同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事管制委员会内设政法小组负责管理省级公、检、法三机关事务,政法小组办案组行使审判权。1973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恢复。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

机构设置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