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北宋欧阳修所撰的一部纪传体史书
《新五代史》是北宋欧阳修所撰的一部纪传体史书,初名《五代史记》,后人为区别于薛居正《五代史》,故而称欧史[a]为《新五代史》,薛史[b]为《旧五代史》。[1]全书共有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2]《新五代史》的撰述时间,史籍无明确记载,从欧阳修给尹洙李淑梅尧臣等人的信来看,从景祐三年(1036年)算起,至皇祐五年(1053年),欧阳修至少耗时18年才完成此书。[1]
《旧五代史》是官修正史,由宋太祖朝宰相薛居正(912年-981年)监修,《新五代史》的私撰者欧阳修(1007年-1072年),为北宋中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史学家,欧阳修在编[zuǎn]新唐书》时,认为薛史烦琐失实,所以打算重撰《五代史》。欧阳修撰写《新五代史》可资参考、依据的史料较薛史更为丰富,欧史所据文献材料大约有60多种,除了传世文献,还有很多金石与社会调查所获的材料,而且欧阳修并没有因此进行简单地史料堆砌、抄录,而是针对薛史繁猥失实、义例不明、是非不分的弊端,在史料编排上仿效孔子春秋》笔法,不仅删削了大量的诏令奏议和繁冗细碎的部分,还注重史料分布的详略得当。[1]
《新五代史》作为欧阳修独撰的史书,既是他新儒学思想的一种体现,也是他政治观点的另一种反映的作品,通过总结历史,思考解决社会危机的方案,表达出对现实政治的看法。[1]

内容简介

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并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