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县
拜泉县,隶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西,地处小兴安岭余脉与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东以通肯河为界与海伦市北安市相望,南接明水县,西与依安县毗邻,北连克山克东县。拜泉县总面积3597平方千米。下辖7镇9乡、186个村。截至2024年2月,全县总人口53.3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5.93万人。[1]
拜泉县设立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有汉、满、回、朝等11个民族,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上,土质肥沃,光热水资源配合同期,有利于多种农作物生长,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水稻、芸豆等,经济作物主要有中草药、甜菜葵花等。早在1958年就被评为全国农业生产先进县,荣获周恩来总理签署的奖状。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截至2024年2月全县共营造人工林面积71343.9公顷,森林覆被率达到19.9%。[1][2]
1992年拜泉县率先成为全国平原地区人工造林百万亩县,受到省政府立碑嘉奖,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亲笔题词“绿化祖国,改造山河”。1996年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获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国际生态工程一等奖;1999年获得第三届地球奖;2001年被国际工发组织确定为“国际绿色产业示范区”。并先后荣获全国产粮百强县、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县等称号;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芸豆之乡”、“中国黄肉牛之乡”、“中国北方生态旅游之乡”和“中国北方苗木之乡”,2016年6月,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梅花鹿之乡”称号。[1]

历史沿革

商、周、秦,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