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克·弗洛姆

人本主义哲学家
艾瑞克·弗洛姆(Erich Fromm,1900.3.23-1980.3.18),美籍德裔犹太人,心理学家、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成员,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弗洛姆于1900年生于德国法兰克福,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海德堡大学学习社会学和心理学,1922 年获博士学位。其后在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攻读精神分析学,毕业后任精神病医生。1928 年后同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建立联系,法西斯上台后,弗洛姆从 1934 年开始定居美国,在新社会研究院、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伯明顿大学等学校任教。1951 年在国立墨西哥大学担任教授,并创办墨西哥精神分析研究所。1971 年移居瑞士,于1980年去世。[1]
弗洛姆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最主要的有:《逃避自由》(1941)、《自为的人》(1947)、《健全的社会》(1955)、《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1961)、《在幻想锁链的彼岸》(1962)、《爱的艺术》(1971)、《人的破坏性解析》(1973)、《占有还是生存》(1976)等。[1]弗洛姆认为对人的基本社会需要的理解是研究人类自身的基础。关联、超越、根源、认同和定向是健康个体发展的主要需求,但因社会体系的存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里满足所有这些要求,于是便出现冲突。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经济方面考虑人类行为的愿望和志趣,强调了理性方面因素,但忽视了非理性的方面;弗洛伊德强调欲望冲动对人的行为的意义,强调非理性因素。弗洛姆提出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建立“弗洛伊德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体的人格是文化的产物,而不是生物学的产物。人类之所以受到压抑不是由于社会制度的压制,而是文化对于人的本性即本能的欲望冲动的压制。弗洛姆把马克思主义称作是“精神的存在主义”,即人的存在重要性不是获得物质财富,而是精神生活,要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成为有充分个性的人。社会革命并不是社会制度革命,而是一种心理革命,即人的本能结构的改革。弗洛姆主张建立一个人本主义的公有制社会,通过社会上亲如兄弟般的联结,在维持个人的归属感的同时,允许每个人达到他的个人需要;使相互关系的需要成为一种创造性的力量,而不是像在极权社会中那样成为一种破坏性力量。[2]
弗洛姆被尊称为“精神分析社会学”的奠基者之一,他的理论对心理学、哲学都产生深刻的影响。[3]他从现代人的不安全感处境出发, 深刻分析了威权主义、民族主义、消费主义的病理机制, 进而提出了基于人本主义原则的社会改革方案。弗洛姆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的理论和实践对于 21 世纪人类发展问题的解决仍然具有启发意义。[4]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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