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恒惕

主持了亚洲第一个省宪运动
赵恒惕(1880年1月11日-1971年11月23日),字夷午、彝午,号炎午。衡永郴桂道衡州府衡山县(今衡阳市衡山县)白果镇棠兴村人。中国北洋军阀时期湖南军政首领,中国首任民选省长。[1][2]
清光绪六年(1880年)1月11日,赵恒惕出生于衡永郴桂道衡州府衡山县,早年参加童子试,国子监生皆落榜后,进入湖南方言学堂学习,随后又被派往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留学就读炮科。赵恒惕在日本期间先后加入同盟会和黄兴组织的铁血丈夫团。1908年回国,他担任广西常务军协统、广西督练公所会办等职。辛亥革命爆发后,赵恒惕率新军广西巡抚沈秉堃(kūn)宣布独立,后率军增援武汉。民国成立后,他又任第十六旅旅长,赵恒惕及其部队被潭延[kǎi]收入麾下,成为谭延闿的“御林军”。二次革命期间,赵恒惕率师攻鄂被俘,押解入京判刑10年。1915年,在蔡锷等人努力下,他获释出狱。袁世凯称帝失败后,赵恒惕返回湖南担任湘军第一师师长,后经历三次督湘。[4]1920年11月,赵恒惕被广州军政府任命为湘军总司令,后又任省长,倡议联省自治,创制省宪。1921年4月,他通电反对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次年春又反对北伐军入湘。最后赵恒惕因破坏农会,压制民众运动,引起湖南各阶层民众反对,于1926年3月被迫辞职,退居上海当了十年寓公。1939年8月,赵恒惕回到湖南任湖南省临时参议会议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任省参议会主席。1945年,赵恒惕出任湖南省参议会议长,次年又当选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他前往香港,后去台湾。1951年,赵恒惕在台湾任“总统府资政”。1956年,他举家搬迁至台北市木栅沟埤腹路,之后全心礼佛,直到1971年去世,享年91岁。[5][6][7]
赵恒惕政府统治时期,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省颁发的宪法,对湖南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并在湖南天灾之际积极救灾,切实推动湖南的文化教育事业建设,《湖南省宪法》的颁布对湖南民主政治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但常年的战争,军费开支庞大、苛捐杂税较多,社会矛盾激化,也成为之后湖南各界支持北伐战争的原因之一。中国政治家罗隆基评价:民元至民十六那段中国宪政历史,那固然是宪政的失败,但那却是国家实施宪政必经的历程,倘以那段宪政过程之波折,即断定宪政在中国永无成功可能,那是缺乏历史的眼光。[2][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