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巡抚

广西省一级地方长官
广西巡抚,明称巡抚广西地方,为明朝清朝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清朝该官职全称为“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𫗵加节制通省兵马衔”,驻桂林府。巡抚与两广总督均有单独奏事权,遇事亦可会衔上奏。雍正年间广西巡抚请安奏折清沿明制设广西为省,顺治元年(1644)设广西巡抚,驻桂林府。

沿革

广西巡抚的设置经历了多次变化。明朝正统元年(1436年)首次设立,辖区包括广西全境,但后来曾被撤销。正统十四年(1449年)恢复,天顺元年(1457年)罢免,天顺二年(1458年)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天顺六年(1462年)再次分离,辖区包括广西全境。成化元年(1465年)与广东巡抚再次合并为两广巡抚,成化四年(1468年)分离,成化六年(1470年)再次合并。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自两广巡抚中分离,此后职位保持不变直至清末。

历任广西巡抚

广西巡抚一职自明朝设立以来,历经多位官员担任。清朝时期,从1649年的郭肇基开始,至1911年的沈秉堃,共有多位官员历任此职。其中,有些官员如卫哲治鄂宝等人曾两度担任广西巡抚。这些官员的任期和治绩,反映了广西在明清时期的政治和社会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