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

发生在湛江市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又称湛江“9898”特大走私受贿案,[4]是指中国广东省湛江市1998年9月案发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5]
进入90年代以来,广东省湛江地区一直是走私案的多发区、高发区。其间,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打私力度,但自1996年以来该地区的走私活动却愈演愈烈,成为“走私者的天堂”。[2]1998年9月初,中央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群众检举揭发了湛江走私活动猖[jué]的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广东省共同组成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查办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2]9月16日,广东省公安、检察机关分别在上海、广西、广东、湛江等地相继抓获了走私分子林春华李深陈励生、张猗、李勇等人。同时,检察机关对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湛江边防分局原局长邓野等6人采取了强制措施。[2]此案受查处涉案人员331人,其中公职人员259人,收缴扣押赃款、赃物及不动产总值约4.7亿元。[3]1999年4月,该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2]同年9月7日,广州、湛江、深圳茂名佛山等5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已查清的走私、受贿案66宗、80人依法判决。[3][6]
湛江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走私数额最大,涉及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人员最多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a][5]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查处,使这一地区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得到了遏制,走私犯罪团伙受到了重创,内外勾结的腐败分子受到了严厉惩处。[7]

背景

进入90年代以来,广东省湛江地区一直是走私案的多发区、高发区。其间,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打私力度。但是,自1996年以来,该地区的走私活动不仅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成为“走私者的天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