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继佐

明朝的官员
查继佐(1601年-1676年),初名继佑,初字三秀,更字友三,号伊[huáng],又号与斋,别号东山钓史、钓玉。浙江海宁人。
父查尔翰,家贫多病,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明朝亡后,随鲁王监国绍兴,授兵部职方。在浙东地区亲自率军抗击清军。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占绍兴,隐居海宁[xiá]石东山万石窝,改号为左尹非人。顺治九年(1652年)于西湖觉觉堂讲学,旋至杭州铁冶岭之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康熙元年(1661年),罹南浔庄廷鑨私刻《明史》案,列名参校,下狱论死,后获救。晚年喜写梅。著有《罪惟录》《国寿录》《鲁春秋》《东山国语》《班汉史沦》《续西厢》《敬修堂同学出处偶记》《东山外记》《五经说》《四书说》《通鉴严》《知是录》《兵[què]》《南语》《北语》《敬修堂说造》《敬修堂弟子目录》《豫游记》《独指直嗤》《诗可》《敬修堂诗集》《说疑》《粤游杂咏》等[1]

人物生平

查继佐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他五岁开始跟父亲读四书,七岁跟母亲学诗。他的母亲沈氏是处士沈宗武的女儿,通音韵反切之学,工诗文。查继佐学习十分刻苦。十一岁时,他在临近一个学馆就读,午间不能回家吃饭,早晨要带粉饵去作为午餐。他往往一面走路,一面高声朗诵读过的书,有时把粉饵撒在沿路都全然不知。十二岁时,他到远处读书,住在学馆,要自己做饭吃。由于他努力学习,十五岁就“文誉日起”。
明崇祯六年(1633)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