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Hipsley首次提出了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DF)的说法。2001年美国谷物化学学会(AACC)成立的膳食纤维专门委员会提出膳食纤维的定义。[3]膳食纤维根据其水溶性不同,可分为水溶性膳食纤维和水不溶性膳食纤维。[1]大量流行病学和基础研究均表明,膳食纤维是多种肠道疾病的保护因素。[2]膳食纤维按来源可分为植物性、动物性、海藻多糖类、微生物多糖类和合成类膳食纤维。其中,植物性膳食纤维是研究和应用最多的一类,如大豆纤维、玉米麸[fū]、小麦麸、大麦麸、果皮等。[1] 膳食纤维有较高的持水能力,[3]其本身并不产生能量,可增加饱腹感,预防肥胖症。[1]可溶性膳食纤维可防止餐后血糖的快速上升,天然膳食纤维已被证实具有降血脂,减轻高脂血并发症的 能力。膳食纤维调节肠道菌群效果明显。[1]膳食纤维的制备方法有化学法、生物法和物理法。[5]膳食中食物纤维的供给量取决于食物种类品种及加工方法。多用粗杂粮、蔬菜水果,食物纤维的供给量相对高。[6] 发现与演变
1953年,Hipsley首次提出了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DF)的说法并将其作为由植物细胞壁组成的不消化的部分的缩写术语,当时仅包括了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1972年,Trowell等人对膳食纤维做了大量的研究,认为可用DF来描述不能被人类消化道酶消化的植物组分,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以及一些相关的微量组分如蜡质、角质和软木脂。1976年,膳食纤维的定义已扩展到包括所有抗消化的多糖,如胶质、改性纤维素、粘胶、低聚寡糖和果胶等,并且重点强调了其可食性和抗消化性。1992年至1993年间进行了一项国际范围的调查涉及147位专家,65%的科学家支持膳食纤维的定义为抗人类消化道酶的植物残渣,包括多聚糖、木质素和一些相关成分,59%的科学家赞成将抗消化的低聚糖也归于其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