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

辽宁省沈阳市下辖县
康平县是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下辖县,地处辽宁省北部,辽河流域,北部与内蒙古的科左后旗相邻,东侧通过辽河与昌图县相望,南部接壤法库县,西侧临近彰武县。康平县处于沈阳一小时经济圈内,成为沈阳经济区北部腹地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区域总面积2175平方千米,流域总面积2160平方千米,辖5个镇、7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1个新城区、1个开发区,共计161个行政村。[1]截至2022年末,康平县户籍总人口数为33.1万人。 [2]
康平县在战国、秦、汉时属辽东郡北境,两晋、南北朝隋朝时属契丹地,唐时属松漠都督府,辽代归原州和祺州管辖,明初属辽东三厅卫指挥使管辖后属福余卫。清光绪六年批准建县,设治康家屯,故名康平县,意为康乐太平。民国时属奉天省。1945年,成立康平县民主联合政府,属辽宁省辽西行署。1946年8月至1947年4月,属辽宁省。1947年11月17日康平解放,隶属辽北省,1949年划归辽西省,1954年划归辽宁省。1958年划归沈阳市。1968年归铁岭专区。1993年划归沈阳市管辖。[3]
康平县拥有国家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县、全国公路建设示范县、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荣誉称号。[1][4]
截至2022年末,康平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25.1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4.58万元。第一产业增加值40.3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9.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4.90亿元。[2]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