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

“扬州八怪”之一
李方[yīng](1695年—1755年),字[qiú]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等,是中国清代诗画家和官员。他出生于江苏南通,后寓居金陵借园,自称借园主人。李方膺擅长诗词创作和绘画,尤其擅长描绘松竹兰菊,尤其以梅花画闻名。他的作品风格独特,用笔倔强放纵,不拘成法,苍劲有致,被誉为“扬州八怪”之一。他在担任官员期间廉洁奉公,深受人民爱戴。然而,后来他遭到诬告被罢官,离职后在南京寓居借园,经常到扬州卖画。他与李鱓金农郑燮等人交往密切,擅长绘制梅、兰、竹、菊、松、鱼等作品,注重传统和自然的启发,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他的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生动活泼。他被列为扬州八怪之一。他的作品包括《风竹图》、《游鱼图》、《墨梅图》等,至今流传下来。他还著有《梅花楼诗钞》一书。除了擅长绘制梅花外,他还喜欢画狂风中的松竹。他还擅长书法,能作诗,后人辑有《梅花楼诗草》,其中二十六首多见于画作上。[1][2]

生平简介

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为更新吏治,实行全国荐才,李方膺以“贤良方正”受到举荐。次年,李玉鋐到京城述职,三十四岁的李方膺随父进京。觐见时,雍正皇帝怜悯李玉鋐年老,问:有儿子和你一同来么?”对曰:“第四子方膺同来。”问:“何职,且胜官否?”对曰:“生员也,性赣,不宜官。”雍正笑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即召见,特旨交主管河南山东河东总督田文镜委派为沿海知县。
雍正八年(1730)李方膺任山东乐安知县。当年夏秋之际,乐安大水成灾,万家漂橹,情势紧迫。李方膺未得上司批准,开仓赈济,下令动用库存皇粮一千二百石,以工代赈,募民筑堤,缓解了灾情。但随即因私开官仓被青州府弹劾。总督田文镜未予置理,反而称赞李方膺胆识过人,有功于民。灾后,经实地考察,李方膺写下《小清河议》、《民[]要览》、《山东水利管窥》等著作。雍正十年(1732)因功升任莒州知州雍正十二年(1734)他奉调返任乐安知县,同年冬改任兰山知县。
雍正十三年(1735)他因反对新任总督王文俊的垦荒令,上书直陈弊端,触怒上司,被罢官入狱,成为当时震惊朝野的“兰山冤案”。民哗然曰:“公为民故获罪,请环流视狱”,兰山、莒州一带农民成群结队,自带鸡黍米酒前往青州监狱探视。狱吏不许见,老百姓就把带来的钱物、食品往监狱的高墙里扔,留下的酒坛子把监狱的大门和甬道都堵住了。这场冤狱,一拖三年。直到清乾隆元年(1736),乾隆追究起开垦失策忧民之事,罢王士俊,才得平反。那天二鼓,文书传到青州,当夜李方膺就被释放。李方膺入都觐见,立候在军机房丹[chí]西槐树下,大学士朱轼指给诸王大臣说:这就是劝阻开垦的知县李兰山也。那些欲见而挤不上前的人,以手加额远望着说:就是那个瘦而长,眼睛很有神的那位吗?少宗伯赵国麟和李方膺的父亲是同年进士,握着李方膺的手说:“李贡南有子矣” 。觐见后,调安徽以知县任用,李方膺请假回乡奉养老母而不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