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

中国古代官职
士师,《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皋陶,尧之士师,今山西省洪洞县士师村,即皋陶故里。

词语解释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士师,设下大夫四人。掌禁令、狱讼、刑罚以及“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此追胥之事”(《郑注》:“追,追冠也”。“胥,司搏盗贼也”)。春秋时齐国设士,卫国设大士,战国时齐设士师,都是刑政之官。古代兵刑不分,故用士或士师作为刑官之称。《东周列国志》第四回:“却说秦乃帝颛顼之裔,其后人名皋陶,自唐尧时为士师官。”
《孟子·公孙丑下》:齐人伐燕。或问曰:“劝其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 ‘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 ‘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兵众,军队。《礼记·曲礼上》:“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郑玄 注:“士师,谓兵众。”孔颖达疏:“士师,兵众也。虎是威猛,亦兵众之象。若见前有兵众,则举虎皮于竿首,使兵众见以为防也。”孙希旦集解:“愚谓既言车骑,又言士师,则士师谓徒兵也。”南朝宋·颜延之《阳给事[lěi]》:“士师奔扰,弃军争免,而[zàn]誓命沉城,佻身飞镞,兵尽器竭,毙于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