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

清代康有为所著的书籍
论语注》是清代康有为为儒家哲学著作《论语》所作的注解,共二十卷。它以鲁《论》的经文为正,其引证以今文家的观点为主,并取正于石经等,以“正伪古之谬,发大同之渐”。此书作于1902年,刊刻于1917年,今据万木草堂丛书本标点出版。

作者简介

人物生平

康有为(1858—1927),近代著名的资产阶级改良派领袖、文学家、诗人。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南海(今属广东)人。早年曾受业于广东名儒朱次琦,受到“济人经世”的思想影响。光绪五年(1879)游香港,以为西方人治国有法度,深为羡慕。八年(1882)往上海,购置大量西方著作译本。光绪十四年(1888)第一次上书朝廷,提出“变成法”、“通上情””、“慎左右”三项建议,希望朝廷变法图强。从光绪十六年(1890—十九年1893)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聚徒讲学,以今文经学阐发变法理论。光绪十九年,中清廷举人,二十一年(1895)与梁启超进京应试,因不满《马关条约》之签订,愤而联合六百多举人(一说一千三百余人),领衔上书朝廷,提出“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史称“公车上书”。
同年中进士,授工部主事之职,坚辞不就。与文廷式等人组织强学会,编印《中外纪闻》。光绪二十三年(1897)德国强占胶洲湾,康有为又赴京,第一次上书光绪皇帝,提出“采法俄、日,以定国是”,“大集群才而谋变政”,“听任疆臣各自变”,光绪二十四年(1898)应诏至总理衙门李鸿章翁同龢荣禄等人谈论变法事宜;进呈《日本变政考》、《俄彼得变政记》;又上《统筹全局折》。后来,康有为又组织保国会,受到光绪皇帝诏见,与谭嗣同等一起促成“百日维新”,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坚决反对变法,变法法令很难在各省贯彻执行,由于袁世凯叛变告秘,慈禧太后发动的推翻戊戌新政的宫廷政变得以成功,康有为被迫逃亡国外。逃至国外的康有为日趋保守落后,曾组织保皇会,发表过《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能行革命书》,反复阐发自己的改良主义思想,坚决反对资产阶级革命。1912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康有为仍然对清室眷恋不已。1917年,清废帝溥仪被张勋的“辫子军”重新拥上皇帝宝座,宣布改中华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恢复旧制,康有为被授任为弼德院副院长兼太傅,不久复辟失败旋又下台。1927年,因病逝于青岛。终年七十岁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