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镇

贵州黔南州贵定县下辖镇
昌明镇,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地处贵定县东南部,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昌明镇;1958年,划入东方红公社;1984年5月,由小场公社改为昌明镇。截至2018年末,昌明镇户籍人口为65053人。截至2020年6月,昌明镇下辖2个社区、25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九百户村[1]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昌明镇。民国三十年(1941年),实行新县制后,昌明镇改昌明乡
1952年8月,昌明乡改昌明镇。
1958年,划入东方红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