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乡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下辖乡
昌明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东北部,东邻福隆乡,东南界江州区那隆镇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西南连龙门乡,西北接五山乡。行政区域面积137.09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11月1日,常住人口为9360人。昌明乡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昌明街。
1952年8月,设昌明乡,属大新县。1958年,与天水、龙门等乡合并设万能公社。1960年,分设昌明公社。1962年,昌明公社改昌明区,1968年,昌明区改昌明公社。1984年,昌明公社改乡。截至2021年10月31日,昌明乡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2018年,昌明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人口经济

2004年,其中农业1845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8‰。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2570.5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1.33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05.2公顷。粮食总产量7044吨。甘蔗种植面积9.87公顷,入厂原料蔗137吨。水果总产量310吨。肉类产量1362吨。水产品产量157吨。农业总产值1432.80万元。新建沼气池374座。土特产品有苦丁茶龙眼,荔枝等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4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94元。年内,昌明乡获大新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三等奖、工作进步奖和崇左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