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
创建同名条目 中国人民银行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C),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 中央 银行 ,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是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为正部级,简称央行或 人行 。 [2] [6] [7] [5] 主要职能为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 、维护金融稳定、提供 金融服务 。 [3] 现任 [a] 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党委书记为潘功胜。 [4]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 北海银行 、 西北农民银行 ,在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成立。 [3] 次年,中国人民银行从石家庄市迁至 北平 (今 北京市 ),被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同时被赋予 国家银行 职能。 [8] [3] 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 中央银行的职能 。 [3] [9]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 中央银行 的地位。 [3]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分支机构改革,回归到省分行制度。 [9] [10] 同年,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调整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有内设 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11] 2024年1月,经中央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 [12] 2024年5月1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 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 0.25个百分点。 [13] 中国人民银行 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处于整个 金融体系 的核心,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因其职能、业务的特殊需要,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 货币政策 ,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4] [15] 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 宏观调控 、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 金融风险 中具有重要作用。 [3]
历史沿革
历史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