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国家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长期缴存、单位同步配缴所形成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住房储蓄。[1][2]
住房公积金于1991年首先在上海建立起来,伴随着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而产生,其借鉴于新加坡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专用性和保障性等特点,奉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管理上实行属地化,因而各地公积金由于当地实际情况的不同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职工个人的住房需求,并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是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1][3][4][5][6]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256927.26亿元,缴存余额92454.82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363.2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72984.33亿元。[7]

历史沿革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