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的文体
八股文(英译:Stereotyped Writing、Eight-Legged Essay),是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所使用的一种文体,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1]
八股文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因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得名八股文。八股文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文章内容以朱熹等人对经书的解释为标准,对经书义理进行阐释,文章字数也有固定限制,代表人物有归有光王守仁王鏊艾南英等。[1]
八股文最早可以溯源到唐朝科举中的帖括。到宋代时,王安石变法对科举制进行改革,废除明经诸科,推行经义取士。元代基本沿用宋代的科举,将考试的出题内容限制于四书等儒家经典中。明代初期效仿宋人“经义”,提高了应试文中对于格律的要求,到了明代成化年间,逐渐形成比较严格固定的八股文格式。清代科举中,基本沿用明代,同时由于八股文作文时存在内容空疏、拘于形式的弊病,经历多次存废争议,但因现实考试和政治的需要,八股文仍在一直使用。光绪末年,戊戌变法学习西方教育制度,1902年,清政府正式废除八股取士。经过新文化运动、延安整风等事件后,八股文受到长期的批判,一度等同于封建糟粕。2014年,浙江杭州市高级中学将部分八股篇目选入课本后,引起了巨大争议,校方对此回应此举八股文并非无一可取之处,选入课本是出于帮助学生规范写作。[2][3][4]
八股文作为一种专用于考试的标准化文体,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古代科举选拔人才,同时,在长期接受八股文的培养和学习过程中,贯彻传播了儒家义理,维护了统治者的政治统治,加强对于社会主流意识的把握。同时,八股文作为一种文学体式,对于研究明清文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八股文的长期使用中,仍出现了一些消极影响,固定的文论格式使得八股行文僵化,八股文的使用范围十分局限,实用性差,难以培养出经世致用之才。同时,八股专研儒家义理,长期以来限制知识分子个人思想的阐发,导致社会思想禁[],加剧文化专制。[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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