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叔元

翁叔元
翁叔元(1633年4月9日-1701年12月18日),初名[zhuì],字宝林,号铁庵、静乡,江南常熟人,清朝大臣、探花。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殿试赐彭定求进士第三名。

生平资料

康熙十五年,翁叔元,以直隶(今河北)永平(今卢龙县)籍应试,中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翁叔元历任翰林院检讨、侍读、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吏部侍郎、工部尚书,官至刑部尚书。据记载:翁叔元年幼时,家中十分贫寒,他的叔父扶助他长大成人,成就事业。因此,以“叔”字命名,立志不忘根本。翁叔元与戊戌科状元孙承恩、己未科状元归允肃及翁氏二状元翁同騄、翁曾原给常熟带来了甲科盛地之名。
康熙十七年(1678),翁叔元出任山东乡试主考官。所得人士全是当时出名的人才,“拔毕世特等”,成为当时各省解试最为出众的。国子生徒按常例要送见面礼的,翁叔元一到立即谢绝。大家都心悦诚服,交口称赞他公允、无一己之私。康熙十八年,翁叔元受命编修明史》。而后,曾任国子监祭酒康熙二十六年,权臣明珠的党羽大肆攻击汤斌,翁叔元也曾被指为是明珠一党。著名学者何焯曾在信中斥责他,声言不再认他作为自己的老师。后来何焯一再在科考场受窘,许多人都认为可能是出于翁叔元的默许、报复。
康熙二十七年(1688)翁叔元几经升迁,出任工部尚书。翁叔元在职时,上奏具疏三请:“一请复积分之法,一请令诸生习礼肃观听、一请严惩不率。”康熙帝很是赏识,采纳施行,只是积分之法无人问津。关于习礼,确定了初一、十五的朔望释菜礼,届时,六馆的士子生员,都整冠束带,彬彬有礼。关于严惩,翁叔元[quán]释有关曹司的种种弊端,使税收分厘不差,如剥皮骨一般,分离清楚。他曾经试了试州同知以下杂职官员,大多纳请才得[]见,毫无顾忌;翁叔元请用掣签作为等待的区别,也不行;可见不严惩不行。后来,翁叔元任职工部。往往在工部任职的官员把查办专务看作可怕、令人提心吊胆的工作,大部分任此职的人都不喜欢这个差使,总希望改任它职,以免招来祸事,殃及后代。原因是在工部承担此职难免其责。建筑工程往往超出原来预算的经费,主事官员由于害怕遭受指责,又迟迟不敢上报。在翁叔元接此任之前,近十年时间有四十三项主要工程未结账。他上任半年期间,以非同小可的魄力清理了这些陈年积案。康熙二十八年,奉准离职,回南方老家休养。直到康熙三十一年秋,翁叔元再度被皇帝召回京城,接掌刑部。翁叔元在刑部任上,为冤假错案平反,使不少人保全性命。他曾经说:“州县所奏成案,我固然知道多有冤屈。然而短期内又破不了,一概驳回,又怕白白再株连更多的人,或许还造成更多在狱中饥寒而亡的,真不知如何是好?或许刑部能匡正,而不至于由着下面官吏为所欲为。但愿这种办法能杜绝恶势力猖[jué],案情有个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