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桂
清朝时期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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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廷桂(1690~1759),字丹崖,号前黄,北京
房山区
张坊镇
南白岱村
前黄自然村人,汉军镶红旗。唐
进士
崇文
阁校书
黄璞
二十五
世孙
,
曾祖
黄宪章,
福建巡抚
黄秉中
之子。
雍正
年间,由总兵
擢
[
zhuó
]
四川
提督。曾疏言地 方行政,于修枪、养马、饬士卒诸事,皆有建白。
乾隆年间
,历任两江
总督
、陕甘总督、
四川总督
,
吏部尚书
,
武英殿大学士
等职,与四川提督
岳钟琪
调解当地孔撒、麻书两
土司
相互攻杀。后奉命督办陕甘军需,佐清军进讨
阿睦尔撒纳
。
[1]
以筹划有方,得
乾隆帝
称许,加
太子太保
,封三等忠勤伯。
生平少笑语,所在见芒角,专以招怨谤
忤
[
wǔ
]
权贵为务。曾在川二十年,体国奉公,不遗余力。卒谥“文襄”。
乾隆
二十五年(1760),乾隆帝追念廷桂,赋诗惜之。不久命图形紫光阁,御制怀旧诗,列黄廷桂为五督臣之首。
人物生平
黄廷桂起初袭封
曾祖
黄宪章的拖沙喇哈番(
正五品
)的世职。康熙五十二年(1713),授三等侍卫,迁升
参领
,曾屡次跟随
康熙帝
到
热河行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