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桂

清朝时期总督
黄廷桂(1690~1759),字丹崖,号前黄,北京房山区张坊镇南白岱村前黄自然村人,汉军镶红旗。唐进士崇文阁校书黄璞二十五世孙曾祖黄宪章,福建巡抚黄秉中之子。
雍正年间,由总兵[zhuó]四川提督。曾疏言地方行政,于修枪、养马、饬士卒诸事,皆有建白。乾隆年间,历任两江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等职,与四川提督岳钟琪调解当地孔撒、麻书两土司相互攻杀。后奉命督办陕甘军需,佐清军进讨阿睦尔撒纳[1]以筹划有方,得乾隆帝称许,加太子太保,封三等忠勤伯。
生平少笑语,所在见芒角,专以招怨谤[]权贵为务。曾在川二十年,体国奉公,不遗余力。卒谥“文襄”。乾隆二十五年(1760),乾隆帝追念廷桂,赋诗惜之。不久命图形紫光阁,御制怀旧诗,列黄廷桂为五督臣之首。

人物生平

黄廷桂起初袭封曾祖黄宪章的拖沙喇哈番(正五品)的世职。康熙五十二年(1713),授三等侍卫,迁升参领,曾屡次跟随康熙帝热河行宫雍正帝在还未继位时,就知道他的才能。雍正三年(1725),授直隶宣化(今河北张家口)总兵。雍正五年(1727),擢升四川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