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春蓂

清朝时期官员
岑春蓂(1868年—1944年),广西西林人。字尧阶,又字瑞陶,号馥庄。清末大臣岑毓英之子,岑春煊之弟。荫生出身。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长沙抢米风潮爆发,他对要求平价售米饥民采取高压手段,逮捕领众“滋事”木匠刘永福,又命令军队开枪扫射,杀死居民20余人。群众愤怒焚毁巡抚衙门、长沙税关等。他见事态严重,请旨撤职。后被革职,“交部议处”。民国后隐居不出。[1][2]

正文

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湖北汉黄德道。次年[zhuó]按察使,协助湖广总督张之洞推行新政,办理两湖督练公所。三十一年署贵州巡抚,成立贵州练兵处。次年八月,调任湖南巡抚。十一月,命兵务总办俞明颐督率本省驻军,会同江西、湖北、江苏援军镇压萍浏醴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