夔东十三家

南明时期的抗清军队
[kuí]东十三家,也称川东十三家、西山十三家、夔东四家,主体为李自成大顺余部,是在北方被清朝击败后归顺南明,活跃在川、鄂、陕、豫诸省的抗清军队。[1][2]
清顺治二年(1645年),李自成湖南去世后,他所领导的大顺农民起义部队四处游击。同年义军将领刘体纯郝摇旗[a]袁宗第等人率领大顺军余部与南明小朝廷合作抗清。随后李自成妻子高氏带着另一部部分大顺军归顺南明。南明封大顺军队为“忠贞营”,双方组成松散的抗清联盟。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忠贞营将领郝摇旗[a]刘体纯袁宗第李来亨等联合抗清地主武装王光兴、谭文、谭诣、谭宏,以兴、房、竹、巫、奉一带为根据地,组成夔东十三家。十三家推举刘体纯主持军务,划分为16营,分据川东、鄂西等山中,边务农边练兵,担负起三峡地区抗清大业,多次骚扰清军。康熙元年(1662年),四川总督李国英率领清军驻扎奉节,围剿夔东十三家。大昌竹山房县等被清军攻占,夔东十三家节节败退。第二年,清军重兵围攻,刘体纯等率众反击,伤亡惨重。十二月,刘体纯自杀身亡,郝摇旗[a]袁宗第也兵败被俘。康熙三年(1664年)八月,李来亨被清军围困,自缢而死,夔东十三家自此覆灭。[2][3][4]
清朝入关之后一直推行高压民族政策,导致民族矛盾尖锐。在长达二十年的抗清斗争之中,夔东十三家一直是抗清斗争的主力。夔东十三家在自己的根据地中,发展经济,经营民生,维护了三峡地区的和平,稳定社会秩序。顾诚在《南明史》中认为夔东十三家在极端穷困的条件下和清军作战,用生命和鲜血谱写立刻一曲悲壮的史诗,夔东十三家的失败也标志着南明历史的结束。[2][3]

名称来源

夔东十三家,主要指清初活动在川东鄂西三峡地区的十三支抗清武装力量,最早出现于清朝初年毛奇龄的《后鉴录》,书中说崇祯年间的流寇,大多来源于李自成张献忠两部,因此虽然这些流寇名号众多,但是大多跟这两部相关。而夔东十三家这些贼寇,在整个蜀地,借助地势仰仗李自成、张献忠两部的精神与朝廷对抗。历史上对夔东十三家的记载都不相似。[4]在《绥寇纪略》中又记载,关于各个山峰的贼寇,有的称四家,有的称十三家,这些魁首有,袁韬、武大定,还有天生城的谭文、谭诣、谭弘,巫山刘体纯丰城(今重庆丰都县)的胡明道,金城的姚玉麟,施州卫的王光兴等。[5]道光年间的《重庆府志》中,又记载了十七家。在这些书籍的记载中,夔东十三家实际是一个松散的军事联盟,大顺军余部占据了最主要的位置。学者顾城认为,十三家形容其多,很多都为习惯性说法,没必要也不可能确指为十三家的具体领导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