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1947年成立的国际法研究机构
大会于1947年成立国际法委员会,旨在促进国际法的逐步发展及编[zuǎn]。委员会由大会所选出34名委员组成,任期五年,每年开会。总体而言,这些委员应代表世界各大法系,并应以个人资格担任专家。委员们从事与国家间关系规则有关的各种事务。

机构简介

国际法委员会是隶属于联合国大会的国际法研究机构。《联合国宪章》第13条1款规定,大会应“发动研究,并做成建议……以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纂”。根据这一规定,大会于1947年11月21日通过第174(11)号决议,成立国际法委员会并通过其章程。1949年4月12日,国际法委员会举行了首届年会。
机构宗旨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