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遴

明崇祯十年高中榜眼
陈之遴(1605—1666),字彦升,号素庵,海宁盐官人。出身名门望族。年轻时与东林、复社名士钱谦益吴伟业陈名夏等结交,参与活动。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以一甲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1]

人物生平

陈之遴出身于浙东的名门望族。早年就与钱谦益、陈名夏等结识,经常参加东林党和复社的活动。不料,在他高中榜眼的第二年,担任顺天巡抚的父亲陈祖苞,因在大清兵入侵时失职,被革职逮捕。后因内心冤抑喝毒酒自杀。“帝怒祖苞漏刑”,迁怒于他的儿子陈之遴,罢了他的官职,永不任用。
顺治四年(1647)陈之遴被任命为秘书院侍读学士。第二年,又升为礼部右侍郎,靠着阿谀奉承之术,巴结多尔衮的亲信,并尊称多尔衮为恩主。他的善于见风使船,颇受顺治帝好感,使他巧妙地避开多尔衮一案。顺治八年,升礼部尚书。不久,又加太子太保。第二年,又被授与弘文院大学士
顺治十年(1653)“北党”首领,原魏忠贤余党冯铨受到重用,与以陈名夏为首的南党争斗日趋激烈。陈之遴被劾与陈名夏营私结党,不宜重用。但顺治帝却认为他是个人才,并不治他的罪,只是调任户部尚书。后又受到陈名夏的牵连,以“巧饰欺蒙”罪论死。又是顺治帝下诏从宽处理,只削官衔二级,罚俸一年,仍供原职。顺治十二年(1655)又官复弘文院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陈之遴曾上疏三策,一、修举农功,二、宽恤兵力,三、节省财用。对发展农业生产,节省开支,充盈国库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