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地价

国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补交地价
补地价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因改变土地用途等而向国家补交的地价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需要补地价的情形主要有3类。[1][2]

简介

补地价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因改变土地用途等而向国家补交的地价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需要补地价的情形主要有如下3类:①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城市规划限制条件;②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③土地使用者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内容

对于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城市规划限制条件的,补地价的数额理论上等于改变后的地价与改变前的地价之差,即补地价=改变后的地价-改变前的地价。其中,对于单纯提高容积率或改变土地用途并提高容积率的补地价来说,如果将提高后的容积率称为现容积率,提高前的容积率为原容积率,则补地价的数额为:补地价(单价)=现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楼面地价×原容积率,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单价)×土地总面积。如果楼面地价不随容积率的改变而改变,即:补地价(单价)=原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容积率),或者补地价(单价)=原容积率下的土地单价/原容积率 ×(现容积率-原容积率)。补地价广泛应用在香港新界土地转让上或房屋署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内。若卖家要将这些业卖出,他必须将物业先补地价,拿到补地价纸后,才可将物业卖出,现时买卖情况,亦可以容许卖方收到买方的楼款才补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