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巴坚赞

扎巴坚赞
扎巴坚赞(1374~1432年) ,明史作吉喇思巴监藏巴藏布,男,藏族,1374年,扎巴坚赞出生于今乃东与桑日交界的帕竹地方,朗氏家庭成员。1385年,扎巴坚赞就任帕竹第五任第悉,掌管西藏地方事务,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封建农奴等级制度。。

人物简介

扎巴坚赞自幼聪颖过人,加之父兄的影响,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知书识礼,8岁担任泽当寺住持。以后,讲说《量释论》,阐发论中精微的哲理,博学善辩,深受敬重。
1385年,扎巴坚赞就任帕竹第五任第悉,掌管西藏地方事务。1388年,明建文帝封为王爵,赐金印。1409年,明永乐皇帝封扎巴坚赞为“阐化王”,赐给诏书和[chī]纽玉印,同时受封赐的有扎巴坚赞属下仁蚌宗本南嘎杰布、拉萨西郊乃乌宗本南嘎桑布等。
扎巴坚赞执掌帕竹地方政权后,在贵族中提拔有才干的人担任重要职务,改宗本流官制为世袭制,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封建农奴等级制度。规定了服饰等级,每逢节日宴会,各级官员均按照官职品级穿戴珠宝耀眼的华丽服装,平时则佩戴珠宝镶饰的耳环等物;厘定条例,制定一系列规章,以约束民众,民间通称“十六法”;继承了大司徒绛曲坚赞制定的巡视溪卡制度,重视生产,使西藏社会日趋稳定,经济文化得到较大发展,也使帕竹地方政权达到极盛时期。按照明朝皇帝的旨意,在西藏“复置驿站”,有“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的太平景象。驿站的修复,使内地与卫藏地方往来更加方便,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贸易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