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九省

东北三省的合称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将东北地区划成9个行省,分别为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即把原来的东三省每一个省分成三个省(安东省、辽北省原为辽宁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兴安省原为黑龙江省的一部分)。地理坐标处在东经118°53'至125°46',北纬38°43'至43°26'之间,东西端直线距离最宽约550公里,南北端直线距离约550公里。
除了设置9个省外,在东北还设有三个直辖市,直属于行政院,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当时连货币上都注明“东北九省流通券” 。
东北九省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民国36年(1947年) 6月6日公布的中国东北地区行政区划方法,现在称为“东北三省”。[1]

辽宁省

辽宁省(省会沈阳市,辖4市22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