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史

内蒙古通史
《内蒙古通史》是以内蒙古大学的历史、生态等学科专家、学者为主,邀请自治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史志部门和档案、图书馆的专业研究人员参加,由101位专家学者组成联合攻关团队,经过十多年研究编写而成,是群体力量和集体智慧的结晶。郝维民是项目主持人,总主编郝维民和齐木德道尔吉;第一卷主编张久和,第二卷主编任爱君,第三卷主编宝音德力根、副主编张岱玉,第四卷主编乌云毕力格、副主编达力扎布和宝音德力根,第五卷主编齐木德道尔吉、副主编白拉都格其,第六卷主编金海、赛航,第七卷主编郝维民、副主编甘旭岚和庆格勒图,第八卷主编刘钟龄、副主编朱宗元。该书以丰富翔实的史料为基础,从大窑文化时期开始,特别是自秦统一和匈奴在内蒙古建立单于国以来,详细描绘了内蒙古历史发展的轮廓。作者通过研究,阐明了两千多年来,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之间、内蒙古与中原地区、与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尽管有过隔阂、矛盾和流血冲突,但这些在历史长河中都是暂时的、局部的,而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和平、友好、相互交往、相互渗透融合,共同发展,才是历史的主流。该书强调了内蒙古地区作为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团结、社会繁荣,是长期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内容简介

《内蒙古通史》第一卷为《远古至唐代的内蒙古》。大约在50万年以前,内蒙古地区即有古人类活动的足迹。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便有林胡、东胡、匈奴等游牧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战国燕、赵、秦三国对这里的南缘地带实行经略和管辖。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匈奴、乌桓、鲜卑等游牧民族及其政权,与秦汉王朝发生密切的关系;公元3世纪至6世纪,匈奴、乌桓迁入内地,逐渐融合于中原各族;鲜卑各部及其他北方各族纷纷建立割据政权,最后归于拓跋魏的统一。同期,契丹、库莫奚、室韦柔然等民族与中原王朝建立联系。公元6世纪至10世纪,突厥汗国、回纥汗国等相继统治北方,以及契丹、奚、室韦—达[]等与隋唐王朝之间依附不定;隋唐王朝统治内蒙古部分地区。契丹、室韦—达怛为辽王朝和蒙古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初步的地域。这里成为中国古代北方民族的历史舞台,古代北方民族是中国北疆历史的开创者。中原政权和王朝以及农耕民族也同时向北疆拓展,辖治部分地区,形成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接触、交流、碰撞,开始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进程。
《内蒙古通史》第二卷为《辽西夏金时期的内蒙古地区》。公元10世纪初至13世纪前期,这里先后出现由契丹党项女真族分别建立或交叠出现的辽、西夏、金等3个北方民族政权,与中原两宋政权共同构成又一次南北割据的局面。公元10世纪初期,契丹人建立了辽朝政权,以内蒙古地区为基本统治重心、并完全控制了北方草原地区以及今河北省北部、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北部等大片农耕区域。辽朝在保持契丹民族特点的同时,对进入北方草原的广大汉族人口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妥当安置。辽朝与北宋形成南、北对立、持衡发展的历史格局。西北党项族联合契丹人对抗北宋政权,并建立了西夏,又形成了辽、宋、西夏并峙共存的基本格局。东北女真族崛起,建立了金朝政权,消灭了辽朝与北宋政权,其政治统治中心逐渐南移。而后形成了金、宋、西夏鼎峙的局面。辽、西夏、金时期内蒙古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达到了拓荒并续上升的程度。
《内蒙古通史》第三卷为《蒙元时期的内蒙古地区》。蒙古民族的兴起源于今额尔古纳河流域的“蒙兀室韦”,呼伦贝尔大兴安岭是蒙古民族的摇篮。室韦人逐渐向蒙古高原迁徙,成吉思汗的先人移据漠北三河源头地带。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蒙古高原分布着蒙古各部;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通过对辽朝、西夏的战争,占领了内蒙古地区。元朝在内蒙古地区所设行省、路、府、州、县的官府和组织结构,与其他地区无异。内蒙古地区分别划归中书省和辽阳陕西甘肃、岭北等行省下设的路、府、州、县。元朝在内蒙古地区发展畜牧业,实行牧户赋税与和买马、括马政策;农业兴屯田以济军需民用;手工业分官办与私营;大一统促进蒙古高原与中原的货币统一、驿路畅通、商业发展、城镇兴起。文化教育兴盛,创造蒙古文字,发展文学、艺术,蒙古族历史著作与法律汇编问世;设立学校,发展教育;开科取士,三年一次;实行兼容、优待的宗教政策。蒙古民族登上中国北方的历史舞台,把古代北方游牧文明推进到了崭新的历史阶段,促进了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交流互补;蒙古民族的统治者创建了中国历史上空前大一统的大元帝国,把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进程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为以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