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器

军器
军器,顾名思义就是军用的器具,也叫兵器,如鼓铎、枪械等。《周礼·夏官·大司马》:“若大师,则掌其戒令,[]大卜,帅执事涖衅主及军器。”郑玄注:“军器,鼓铎之属。”《新唐书·百官志三》:“开元以前,军器皆出右尚署。”《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辽总兵毛文龙以登抚(袁可立)所遣管运参将黄[yìn]恩、推官孟养志等发到粮饷并布疋、军器、火药等物,复蒙颁给敕印、旗牌,授以援辽总兵便宜行事,具谢恩。”《水浒传》第四七回:“来到厅前,两边有二十馀座枪架,明晃晃的都插满军器。”

军器的生产

生产机构

宋代中央直属的军器生产机构,最初为作坊,后改南、北作坊,弓弩院。神宗时制军器监,下属东西作坊、皮角场、作坊物料库等,同时还设有与前军械所。南宋沿袭北宋建置,后将东西作坊并入御前军器所。除以上常设机构,还层设有斩车马刀局、军器局等临时机构。
宋朝沿袭后周旧制,“戎器之职领于三司胄案,官无专职”作坊主要承担军械制造任务,“所造兵器每旬一进,上亲阅之,列五库以贮焉”。主管作坊的官员为使和副使。“太祖开宝五年,诏分作坊为南、北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物之器,兵校及工匠在仁宗天圣年间高达7931人。神宗熙宁三年(1070),诏“改南、北作坊为东、西作坊,其使副名额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