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地区

湖北省所属的地级行政区
襄阳地区是1978年到1983年中国湖北省的一个地级行政区。1949年5月,汉南办事处改为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襄阳专区建立; 1970年,襄阳专区改称襄阳地区;1983年8月,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地级襄樊市[1]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汉南办事处改为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襄阳专区建立。
1955年,撤销洪山县,其辖地分别并入随县。1958年,襄樊市复改为专辖市,隶属襄阳专区。1960年因建丹江水库,均县余地并入光化县。1962年复置均县。1965年复置[yún]阳专署,郧、郧西、均、房、竹山竹溪6县还属郧阳专署。襄阳专署领8县1市。
1968年,‘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襄阳专员公署职权。1978年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组建湖北省襄阳地区行政公署,襄阳专区改为襄阳地区。1979年,襄樊市升为省辖市,不再隶属襄阳地区;又析随县城关镇置随州市,光化县老河口镇置老河口市(均为省辖县级市)。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1983164号函批准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