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遵照执业技术规范提供的照护生命服务
医疗服务是指卫生技术人员遵照执业技术规范提供的照护生命、诊治疾病的健康促进服务,以及为实现这些服务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救助运输、病房住宿等服务。
医疗服务是从日常生活到政策法规、国家发展战略广泛运用的概念。明晰的医疗服务概念是规范医疗机构服务内容,界定医疗服务和各类生命健康保险适用范围,处理医患关系,发展社会健康事业等的需要。在不同语境下,医疗服务的范围有所不同,狭义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指医务人员提供的诊治疾病的服务,也可称为临床医疗服务。传统上医疗服务主要是在医院内提供的诊疗、预防、康复等,是从病人就诊,与医院建立服务关系开始,直至治疗终结,痊愈出院或死亡的全过程。现代医疗服务在加强院内医疗服务的同时,重视延伸到院外开展社会医疗服务,包括出院后随访、家庭病床、民众健康教育、疾病普查、社会医疗救助和对口支援、医疗下乡等。

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概念

国家财政部、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第42号文件:“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这一定义主要是医疗服务常规业务的描述,一些服务对象如孕妇等也不应归为患者。
201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